使用与注意事项 ⒈蓄电池荷电出厂,从出厂到安装使用,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若时间较长,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过一年,在恒压2.27V/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2年,在恒压2.33V/只条件下充电5天。 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25~2.30V,如果浮充电压**或低于这一范围,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 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20V,如单体电压低于2.20V,则需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的方法为:充电电压2.35V/只,充电时间12小时。 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充电电压为2.35~2.45V/只,较大电流不大于0.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先用不大于上述较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35~2.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35~2.45V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结束。 ⒌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 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其充足电的标志,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 ⑴充电时间18~24小时(非深放电时间可短)。 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 ⑶恒压2.35~2.45V充电的电压值,是环境温度为25℃的规定值。当环境温度**25℃时,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防止造成过充电。当环境温度低于25℃时,充电电压应提高,以防止充电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每个单体增减0.005V。 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 ⒎电池使用时,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 蓄电池使用方法与技巧: (1)切勿短路电池。当电池的正负极通过外部物质实现电接触,电池就短路了,例如放在口袋中的无外包装电池就会因与钥匙或硬币等金属材料接触而产生短路。 (2)正确安装电池,使电池的极性标记(“+”和“-”)和用电器具的标记正确对应。如果电池被不正确地反向安装到用电器具中,则可能发生短路或充电,导致电池温度的迅速升高。 (3)不要试图对电池充电。对不能充电的原电池进行充电,会使电池内部产生气体和热量。 (4)不要对电池强制放电。电池被强制放电时,其电压将会低于设计性能并在电池内部产生气体。 (5)不要加热或直接焊接电池。电池被加热或焊接时,热量会造成电池内部发生短路。 (6)不要拆解电池。电池被拆解或分开时,电池组分之间有可能发生接触,从而导致短路。 (7)不要将新旧电池或是不同型号、品牌的电池混用。当需要更换电池时,应同时用同品牌、同型号、同批次的新电池更换所有的电池。当不同品牌和型号的电池或是新旧不同的电池共同使用时,由于不同电池之间电压或容量的不同,部分电池会发生过放电。 (8)不要使电池变形。不要对电池进行挤压、戳穿或其他形式的损伤,这些滥用往往会导致电池发生短路。 (9)不要将电池放入火中。将电池放入火中时,热量的集聚会导致爆炸和人身伤害,除了合适的可控制的焚烧处理方式外,不要试图烧毁电池。 (10)不要让儿童接触电池或是在没有成人监督的情况下更换电池。那些有可能被吞咽的电池应尽量避免让儿童接触,特别是那些能放入图中所示的摄食量规内的电池。一旦某人摄食了电池,应立即寻求医生帮助。 (11)不要密封或改变电池。密封电池或是其他形式的改变电池,会使电池的安全阀被堵塞,从而当电池内部产生气体时不能及时排出。如果认为必须改变电池,则应尽量获得制造商的建议。 (12)对于不用的电池,应以它们的原始包装进行保存,并尽量远离金属物质,如果包装已打开,则应有序排放,不要混乱堆放。无包装的电池和金属物质混放在一起时,有可能使电池发生短路。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的较好办法就是使用它们的原始包装来保存不用的电池。 (13) 除非是用于紧急情况,对于长期不用的电池应尽量从用电装置中取出。当一个电池达不到满意的效果或是可以预计长期不使用,则将其从装置中取出是有益的,尽管 目前市场上的电池都带有保护性外壳或是以其他方式来控制漏液,但是一个部分或是完全用完的电池还是会比一个没用过的电池更容易漏液。 当电池发生短 路或是上述的其他情况时,电池内部就会产生气体及热量,如果电池的安全阀工作正常,电池就会发生排气和漏液,有可能导致用电器具的损坏。如果电池的安全阀 不能正常工作,电池内部产生的气体不能及时排出,集聚在电池内,就会引起电池爆炸、着火,从而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